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桦甸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南、松花江上游,幅员面积6250平方公里,占全省面积的3.45%,是吉林省幅员面积较大的市(县)之一。桦甸市东界敦化,南临靖宇、抚松、辉南,西接磐石,北与永吉、蛟河毗连。绝对地理位置为东经126°16′-127°45′,北纬42°34′-43°29′。桦甸地处长白山区向松辽平原过渡的前缘,地势起伏,东南、西北高,中间低,是典型的半山区。境内南楼山最高,海拔1404米,错草沟屯地势最低,海拔仅249米,高低相差达1155米。全市总的地貌结构特征为“八分山林,一分田,一分草地、村屯、道路和水面”。桦甸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年平均气温为3.7℃,10.0℃以上活动积温年平均2731℃;年平均日照为2379小时,日照率为54%;年平均降水为748.1毫米,且多集中于7至8月份;初霜多在9月20日前后出现,终霜在5月15日后结束,无霜期平均为125天左右,适合各种早中熟农作物的生长发育。桦甸市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便捷,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。西距磐石67公里,北距吉林市110公里,距省会长春市240公里。到2004年末,已建成公路90条,通车里程1106.8公里,烟(筒山)白(山镇)铁路桦甸段92.5公里,有14个站、所。正在修建的长春―长白山国家一级公路穿境而过。